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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借款协议法律效力如何?

2025-09-05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口头借款协议法律效力如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对于借款合同的形式有所规定。根据该法第197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如果当事人之间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并且已经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则即使没有采取书面形式,该借款合同也视为成立并生效。这意味着,在自然人之间如果一方提供了借款,另一方接受了这笔款项,即便双方仅通过口头方式达成协议,只要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该口头协议即具备法律效力实践中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尽可能地将借款协议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包括但不限于借据、收条等,以便于日后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如何追债?

当债务人失踪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追讨债务:

1.公告送达: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债务人送达法律文书。一旦公告期满,即便债务人没有出现或回应,法院也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2.申请宣告失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被宣告为失踪人的财产将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此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3.直接起诉:即使找不到债务人本人,债权人仍然可以根据持有的借条等证据材料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债权并要求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虽然口头借款协议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是被法律认可的,但从风险控制角度出发,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形式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从而减少可能产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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