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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债权豁免需要公证吗?

2025-09-05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个人之间债权豁免需要公证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个人之间达成的债权豁免协议,并未明确规定必须经过公证程序才能生效。这意味着,只要双方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签订的债权豁免协议即为有效在实践中,考虑到证明力的问题,如果能够通过公证处对相关协议进行公证,则可以大大提高其法律效力,减少因证据不足而引发争议的可能性。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债务重组与债权豁免有何本质区别?

债务重组与债权豁免虽然都涉及到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对债务处理方式的变化,但两者在性质、目的以及实施后的影响上存在本质区别。债务重组通常是指当债务人遇到财务困难时,为了保证其能够继续经营或偿还部分债务,通过调整原债务合同条款(如延长还款期限、减少利息负担等)的方式重新安排债务结构的一种做法;而债权豁免则是指债权人主动放弃全部或部分债权的行为,即债权人不再要求债务人归还相应的款项。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 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虽然个人之间债权豁免不需要强制公证即可成立并生效,但从提高协议的法律效力角度出发,建议当事人可以选择公证方式处理。同时提醒大家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的书面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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