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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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权债务风险意识有哪些 股东变更债权债务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2022-10-30上海债权债务纠纷律师

 杜锋律师,上海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恒业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企业债权债务风险意识有哪些

首先,应该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重视对客户的资信评估,强调对于合同的审批,避免履约风险,加强对于交易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注意保存各种交易资料。

其次,对于所有客户建立完善的档案,并随时更新,定期评价客户的履约能力和风险系数,并尽量通过各种途径关注其经营变化。

然后,成立专门机构管理债权,对于债权进行严格的分类,由专人负责催收,并随时注意收集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和信息。避免到万不得已诉讼时,才发现证据不足。

再次,加强企业内部的沟通交流,一旦发现某个环节有问题,及时通报各个部门,避免同样的失误继续存在,杜绝各自为战的状态。

最后,预防为主,通过多方面的努力,逐渐让企业走向良性循环的状态,避免债权清理滚雪球式的发展。

第五、充分重视律师的作用

律师由于其自身的职业优势,对于企业债权债务管理问题有着独到的看法,注重和专业律师的交流,相互探讨,取得一条适合企业自身的管理模式,并注重长期效果,避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

以上这些就是给您总结的企业债权债务风险意识的基本内容,希望对您起到帮助作用!

股东变更债权债务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一、股东变更债权债务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股权转让时的债务风险:

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纠纷等。;对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务,股份出让方有的是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有的是不知道或无法预计何时发生的。因此,处理原则和办法也是不同的。;因此,在股权转让中,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个方面:

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隐性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对于无法预计的负债,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受让方所争取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均由出让方承担。但是要注意到,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另一方面,这也涉及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应按照法定的通知时限要求通知有关的债权人,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

3、隐瞒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

二、股东变更前或后的债权债务如何确定

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如变更后出现尚未告知的公司债务并造成公司损失的,新股东可追究原股东的违约。

综合上述,整理有关股东变更债权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股东变更,若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务债权将会延续,但原股东应该将公司的真实情况告诉新股东,这是基本的前提条件。当然,关于股东变更债权债务的问题一点也不简单,需要多关注法律对此的规定。更多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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